EVERYTHING ABOUT 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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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裝契約在土地註冊處有備份,業主可以透過律師樓陳述遺失樓契原因並宣誓補回樓契。不過,就算補回這份不能取代原裝樓契,對日後買賣價格帶來影響。

除政府賣地表地皮外,亦會積極考慮不同來源土地,如「一鐵一局」項目,舊樓併購項目等,務求進一步拓展土地儲備,如今年初透過強拍途徑成功以底價統一灣仔舊樓業權,並計劃重建作酒店發展。

在房地產交易中,買家要成功進行”踢契”的難度相當高,通常都需要涉及到業權瑕疵的問題。例如,如果賣方在簽約時聲明物業沒有違規搭建,但在驗樓時發現有結構性的改動,買家就有可能”踢契”。又或者,賣方身分是授權人,但其合法性受到買方律師的質疑,且無法聯繫到原業主,也有機會取消交易。

獨家裝修現金券、免費裝修諮詢、師父上門度尺報價、驗樓服務、裝修工程折扣等等。

儘管臨時賣買合約寫有「臨時」一詞,但一份妥善簽署的臨時賣買合約實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而買賣雙方必須遵守有關條款。 踢契風險 如果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取代臨時賣買合約),他們仍可按照臨時賣買合約去完成交易或向對方追討賠償。

一般來說,社會上普遍認為房子若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就是凶宅,且是「一日凶宅,終生凶宅」,並沒有時間的侷限;但內政部卻認為是以「賣方持有房屋期間」有無非自然死亡事件為準,也就是只要該屋的有某一任屋主持有期間未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這棟房子就不算凶宅。由於內政部函釋的漏洞,使得不肖人士因此發明出「洗凶宅」的投機行為,將凶宅洗白後再出售給不知情的民眾來謀利。

現在,多間銀行推出「綠色按揭」計劃,按揭申請過程全無紙化,由遞交按揭申請、上載申請文件、查閱批核結果至日常賬單管理,全程線上辦理,將按揭服務數碼化,推動減碳環保,申請「綠色按揭」亦可獲得額外優惠,以吸引業主購入符合綠建環評原則的物業,並進一步提倡環保理念。

目前法院受理這類凶宅爭議的案件時,多認定所謂的凶宅是指「曾發生非自然身故情事之房屋」,「非自然身故」如:凶殺、自殺(上吊、跳樓、燒炭……)。

有別於契約註冊制度下所備存的土地登記冊,在業權註冊制度下備存的業權註冊紀錄是物業業權不可推翻的證據。在業權註冊紀錄註冊為物業擁有人的人會獲賦予物業的業權,買家無須查考業權註冊紀錄以外的資料和翻查物業以往的業權文件來確立業權。因此,業權註冊制度可為業權提供更大保證和明確性,並簡化物業轉易程序。

当事人对“凶宅”情况有约定时,判断个案是否可认定为“凶宅”应予以参照处理,基于当事人预期范围进行个性化排除。具体到本案,当事人对“凶宅”情形有所约定,但该约定与实际发生情况不一致,本案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地点在房屋本体结构之外的六楼与七楼的楼梯间,该特殊情形就可直接排除通常意义上的“凶宅”认定。

「踢契」是不少法律訴訟常見的字眼,究竟甚麼叫「踢契」?甚麼情況下會出現踢契?踢契會產生法律風險?今日就一一為大家拆解。

如果買賣雙方都同意,交易時可以由律師行負責從成交金額中扣除部分款項,作為該物業日後可能因水浸而產生的費用,包括維修和賠償等。但問題在於,準業主可能無法準確估計到實際需要的費用,這讓買賣雙方難以達成共識。即使原業主口頭承諾會負責,但一旦他賣掉物業後移民,新業主就很難追討。

但要注意的是,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如果要前往警局當地派出所或消防局調閱資料,必須要有屋主隨行才會提供辦理喔!

內政部的函釋對於凶宅範圍的認定只限於建築物「專有部份」發生非自然死亡才算是凶宅,而如果是約定專用部分,則不符合內政部凶宅的定義。然而因為社會普羅大眾皆認為「如果人橫死在二樓,那麼二樓就理所當然是凶宅!」,內政部的函釋對於凶宅範圍的見解顯然與社會一般的觀念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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